2.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不需要记入笔录。
举一反三
- 2.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不需要记入笔录。 A: 正确 B: 错误
- 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 A: 民主集中制原则 B: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C: 法官仲裁决定原则 D: 一票否决制
- 合议庭评议案件,如意见分歧,按多数人意见作出决定,少数人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组成人员签名。
- 下列关于合议庭评议笔录的表述正确的是()。 A: 合议庭意见有分歧的,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并写入笔录 B: 合议庭意见有分歧的,少数人的意见可以不写入笔录 C: 持少数意见的合议庭成员,也应当在评议笔录上签名 D: 合议庭的书记员,应当在评议笔录上签名
- 下列关于合议庭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且合议庭由审判长主持 B: 人民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C: 合议庭全体成员平等参与案件的审理、评议、裁判,但仅由审判长对案件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负责 D: 合议庭进行评议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合议规则,其中少数人的意见记入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