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比较职权主义模式与当事人主义模式的异同。
答∶在诉讼结构上,大陆法系国家主要适用职权主义模式,而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二者存在诸多异同点。(1)不同点①大陆法系国家的职权主义,对犯罪的侦查通常由检察机关进行,或者由检客机关指挥司法警察或刑事警客进行。英美法系的当事人主义,侦查主要由警察机关进行。②)在起诉方式上;大陆法系国家的职权主义,警察、检察官和其他有侦查权的官员依职权主动追究犯罪;英美法系的当事人主义在起诉方式上,英国历史上检察官、警察、政府机关、商号及公民个人都有起诉权,实际上绝大部分案件由警察部门负责起诉。③大陆法系国家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主义,集中体现在审判阶段。法官在庭审中起主导作用,可以依职权主动讯问被告,询问证人;可以采取足以证明一切事实真相的证据,决定采取必要的一切证明方法∶有权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作出决定。当事人则处于相对被动的接收指挥的地位。而英美法系的职权主义则不以法官为中心,而以当事人为中心。诉讼双方当事人的抗辩集中体现在审判程序中。英美国家审理刑事案件,实行小陪审团制度,即由一名职业法官主持庭审,由12 名非职业的陪审员组成陪审团负责对被告人是否有罪作出裁定。审理中,起诉方和辩护方在地位平等的基础上依次进行举证,按交叉询问程序对证人进行询问。(2)相同点①起诉与审判职能分开,在审判事项上实行不告不理刑事案件的侦查由警察机关或者由检察机关指挥警察进行,侦查终结后对犯罪如疑人的起诉由检察机关或者由检察机关委派公职律师进行。②实行无罪推定原则,被告人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在被告人未经法庭审判正式确定为有罪之前,先假定其无罪。被告人不再是诉讼的客体,而是诉讼主体,法律赋予其以辩护权为核心的广泛的诉讼权利。③控诉、辩护、审判三足鼎立,构建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控诉人、被告人都是诉讼的当事人,与法院一起构成诉设主体。公诉人或自诉人履行控诉职能,被告人。辩护人履行辩护职能,法院履行审判职能。控辩双方在平等的地位上互相对抗,法院在此基础上居中裁断。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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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刑事诉讼模式的类型有()。 A: A当事人主义模式 B: B职权主义模式 C: C混合主义模式 D: D纠问式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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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诉讼模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br/>) A: 民事诉讼模式是当事人与法院在诉讼中权限范围划分的表现形式 B: 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是当下民事诉讼模式的基本形态 C: 辩论主义是当事人主义的核心 D: 民事诉讼模式是固定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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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刑事诉讼结构理论角度来看,人类历史上有四种诉讼模式 A: 弹劾式诉讼模式 B: 纠问式诉讼模式 C: 职权主义诉讼模式 D: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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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模式从表面特征来看,属于( ) A: 当事人主义 B: 职权主义 C: 纠问式 D: 混合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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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行于欧洲中世纪中后期的刑事诉讼模式是( ) A: 弹劾式 B: 纠问式 C: 当事人主义 D: 职权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