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7-24
    对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录音带、录像带、电子数据存储介质,在扣押时应当()。
    A: 予以检查,记明案由、内容以及录取和复制的时间、地点等,并妥为保管
    B: 予以清点,写明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并妥为保管
    C: 予以检查,记明案由、内容以及录取和复制的时间、地点等,复制后返还被扣押人
    D: 予以清点,写明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复制后返还被扣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