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7-23
    2013年5月8日,江某因纠纷将邻居李某刺伤,经法医鉴定李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江某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后,公安机关发现其患有严重肺结核,经医院检查核实需隔离治疗。另查明2012年1月,江某曾因寻衅滋事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公安机关遂做出对江某的取保候审决定,要求江某提供保证人。江某向公安机关提出由其弟做保证人。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江某之弟有一定资财,但常年在外地做生意,住处较多,行踪极不稳定,因此没有同意江某之弟做保证人。 问:本案中可否对江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公安机关不同意江某之弟做保证人的做法是否正确?若江某既无法提供别的保证人,也无法交纳保证金,公安机关还可以采取什么处理方式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