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应当如何处理?
举一反三
-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由官方兽医(),并监督货主按照农业部规定的技术规范处理。 A: 无害化处理 B: 出具检疫不合格动物处理单 C: 出具无害化处理通知单 D: 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
- 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如何处理?
- 经运输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加盖验讫印章或加封检疫标志,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按规定无害化处理,无法做无害化处理的予以销毁。 A: 正确 B: 错误
- 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经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检疫合格,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官方兽医出具(),并监督货主按照农业部规定的技术规范处理。 A: 检疫员,无害化处理通知书 B: 官方兽医,检疫处理通知单 C: 检疫员,检疫处理通知单 D: 官方兽医,无害化处理通知书
- 《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不得屠宰、出售、使用、运输或者参加展览、演出、比赛。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另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