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7-28
    以下有关马克思主义刑事诉讼观的看法,不正确的有:
    A: 诉讼程序具有独立于实体的价值,程序正义才是最为根本的,为了实现程序公正,可以不顾实体公正
    B: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是刑事诉讼中一对不可避免的基本矛盾,刑事诉讼制度要么体现惩罚犯罪的需要,要么体现保障人权的需要,没有一个制度兼顾二者
    C: “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缺乏效率的程序是非正义的,因此,诉讼效率优先于其他诉讼价值
    D: 控辩双方诉讼权利在形式上平等,是维护诉讼构造平衡,保障诉讼公正所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