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清政府于1901年宣布实行“新政”以后,又于1906年宣布“预备仿行宪政”,于1908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制定了预备立宪期为9年的君主立宪方案。清政府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