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5-27
    清政府于1901宣布实行“新政”以后,又于1906年宣布“预备仿行宪政”,于1908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制定了预备立宪期为9年的君主立宪方案。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的根本目的在于
    A: 延续清王朝的反动统治
    B: 发展资本主义
    C: 缓和阶级矛盾
    D: 挽救民族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