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7-28
    甲、乙、丙成立一合伙企业,其合伙合同中约定:“合伙企业的事务由甲全权负责,乙、丙不得过问合伙企业事务,亦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下列关于该约定的效力,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该约定有效,应由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B: 该约定无效,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C: 该约定部分有效,应由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D: 该约定部分无效,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