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06)33号文件规定,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为()。
A: 10%
B: 20%
C: 30%
D: 5%
A: 10%
B: 20%
C: 30%
D: 5%
举一反三
- 从2006年4月1日起,调整白酒税率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 )
- 适用消费税比例税率的税目有( )。 A: 薯类白酒 B: 雪茄 C: 卷烟 D: 粮食白酒
- 对用薯类和粮食以外的其他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 )。 A: 一律从高确定税率征税 B: 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C: 一律按照薯类白酒的税率征税 D: 按照粮食白酒或薯类白酒的税率征税
- 某酒厂生产的一种白酒,由外购的薯类白酒、粮食白酒、薯类酒精制成,其中薯类白酒占70%、薯类酒精占25%、粮食白酒占5%,这种白酒应按()征税。 A: 酒精 B: 白酒 C: 粮食白酒 D: 其他酒
- 某酒厂生产的一种白酒,由外购的薯类白酒、粮食白酒、薯类酒精制成,其中薯类白酒占70%、薯类酒精占25%、粮食白酒占5%,这种白酒应按()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