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称、下单时间、送餐人员、送达时间以及收货地址,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举一反三
- 对于新兴行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也应在网上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信息、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 下列哪些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A: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 B: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C: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未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 D: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
-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确保食品安全。()
-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适用于() A: 餐饮服务提供者 B: 食品摊贩 C: 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半成品的个人 D: 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半成品的单位
-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不适用于()。 A: 食品摊贩 B: 餐饮服务提供者 C: 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半成品的个人 D: 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半成品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