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征收增值税;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
举一反三
- 根据营改增的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和部分现代服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征收增值税;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
-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需要征收增值税,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A: 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B: 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包括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C: 以应税劳务换取其他非货币性利益的行为 D: 以应税劳务偿付债务的行为
- 8.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缴纳增值税,包括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对外提供服务。(
-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A: 向其他单位有偿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B: 向个人有偿提供邮政业服务 C: 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D: 以上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