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打算成立合伙企业,甲以厂房出资,乙以现金出资,丙以劳务的形式出资
举一反三
-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人出资方式的表述,正确的有()。 A: 甲以现金作为出资 B: 乙以劳务作为出资 C: 丙以知识产权作为出资 D: 丁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
- 2008年1月,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以专利技术出资。乙、丙为有限合伙人,乙以设备使用权出资,丙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合伙协议约定,甲为企业负责人,负责企业事务的执行,企业所获利润按1∶2∶2的比例分配,亏损由甲承担。三人的出资方式是否合法,为什么?
-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下列关于四人出资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 甲以货币出资8万 B: 乙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2万 C: 丙以房屋使用权出资 D: 丁以劳务出资
- 甲、乙、丙3人设立了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以10万元现金出资,乙、
-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人出资方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甲不能以劳务作为出资 B: 乙可以以货币作为出资 C: 丙可以以实物作为出资 D: 丁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