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2
    2008年1月,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以专利技术出资。乙、丙为有限合伙人,乙以设备使用权出资,丙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合伙协议约定,甲为企业负责人,负责企业事务的执行,企业所获利润按1∶2∶2的比例分配,亏损由甲承担。三人的出资方式是否合法,为什么?
  • 合法,因为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务、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举一反三

    内容

    • 0

      某有限合伙企业由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为有限合伙人。则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1

      甲乙丙丁投资设立一物流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br][/br](1)甲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另以商标权作价5万元出资,丁现金10万元出资;[br][/br](2)丁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均为有限合伙人;[br][/br](3)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丙和丁执行,甲和乙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br][/br](4)合伙企业名称为“稳信物流合伙企业”。 回答下列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br][/br](1)合伙人的出资形式是否合法?[br][/br](2)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方式是否合法?[br][/br](3)合伙企业名称是否合法?

    • 2

      甲、乙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双方订立书面合伙协议时约定:甲以10万元出资,乙以劳务出资;乙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利润由甲、乙平均分配,亏损由乙承担。该合伙协议的约定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 3

      2017年3月,甲、乙、丙、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商品流通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了以下事项:(1)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另外以商标权作价5万元出资,丁以现金10万元出资;(2)丁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均为有限合伙人;(3)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4)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丙和丁执行,甲和乙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5)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的,不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6)合伙企业名称为“稳信物流合伙企业”。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1)合伙人丙以劳务作价出资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2)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方式是否符合规定?(3)关于合伙人转让出资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4)合伙企业名称是否符合规定?(5)各合伙人按照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的约定是否符合规定?

    • 4

      甲、乙、丙三人成立一家合伙企业,甲出资5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2万元,三人签订了合伙协议,约定甲是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但在合伙协议中却没有约定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如何分担。经营1年后,由于乙提供错误的商业情报致使企业发生亏损5万元,则______。 A: 亏损应按甲、乙、丙的出资比例分配承担 B: 亏损应由甲、乙、丙平均承担 C: 亏损应由甲承担 D: 亏损应由乙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