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2017 年 1 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 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的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产生监察委员会。新的监察委员会与党的纪律 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整合政府、检察等部门的监察力量,将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及 其他公共部门纳入监察范围。这一改革旨在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