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认证通过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祝务机关申报抵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