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程序包应包含常数说明、数据类型说明、元件定义、子程序说明等四种内容。
举一反三
- 一个程序包应至少包含常数说明、数据类型说明、元件定义、子程序说明四种内容中的一种。
- 为了使更多的VHDL设计实体能被方便地访问和共享,可以将我们已定义的常数、数据类型、元件调用说明以及子程序收集在一起,这就构成了VHDL程序包。
- 对于没有子程序说明的程序包体可以省去,因此程序包首可以独立定义和使用。
- 程序体的定义,是以( )开始,接着是程序包首说明部分,最后以“END [PACKAGE BODY][程序包名]”结束。
- 程序体的定义,是以()开始,接着是程序包首说明部分,最后以“END[PACKAGEBODY][程序包名]”结束。 A: PACKAGE程序包名 IS B: PACKAGEBODY程序包名 IS C: END[PACKAGE][程序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