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举一反三
- 劳动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缴费时间从重新就业缴费时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也根据重新缴费时间计算。( )
- 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中提出: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 A: 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B: 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C: 缴费时间不再计算 D: 缴费时间加倍计算
-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 A: 6个月 B: 12个月 C: 18个月 D: 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