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 )。
举一反三
- 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
- 某国法院审理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本国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根据乙国冲突规范应适用丙国法,甲国法院适用了丙国法,这构成()。
- 甲国法院在处理某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于乙国法。但根据乙国法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丙国法。如果甲国法院按照丙国实体法处理了此案,这一适用法律的过程称为()
- 间接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援引乙国法,乙国的冲突规范又指定适用丙国法,但丙国的冲突规范还是指定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便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作为准据法。()
- 甲国法院审理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本国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根据乙国冲突规范应适用丙国法,甲国法院适用了丙国法,这构成( )。 A: 反致 B: 转致 C: 间接反致 D: 双重反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