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共同延误情况下,首先应该判断并确定()者,它应对工程拖延负责。
举一反三
- 初始事件原则:在多事件交叉时段中应判断哪一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找出“初始延误者”,它首先要对延误负责。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的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者()延误责任。
- 工期索赔计算中,对共同延误的处理,依据原则说法有误的是(). A: 如果初始延误者是承包人原因,则在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不能得到工期补偿,也不能得到费用补偿 B: 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延长,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 C: 判断造成拖期的哪一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者一并承担拖期责任 D: 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原因,则在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可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
- 下列关于共同延误的处理正确的是()。 A: “初始延误者”应对工程拖期负责,此外,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者也相应承担拖期责任 B: 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的原因,则在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得不到工期延长,但可得到经济补偿 C: 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可以得到工期延长,也能得到一定的费用补偿 D: 如果初始延误者是承包人的原因,则在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不能得到工期补偿,也不能得到费用补偿
- 工程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共同延误事件,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 关于共同延误的处理说法正确的是()。 A: 初始延误者不可能是承包人的原因 B: 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者不承担拖期责任 C: 在分析有效延误时.应首先判断是否可得到工期延长和经济补偿 D: 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原因,则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延长和经济补偿 E: 若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承包人很难得到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