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任意两圆公切线时,需要把对象捕捉中的 打开。
A: 垂足
B: 象限点
C: 切点
D: 端点点
A: 垂足
B: 象限点
C: 切点
D: 端点点
举一反三
- 绘制圆的切线需要打开对象捕捉,并设置对象捕捉中的( )捕捉。 A: 端点 B: 切点 C: 象限点 D: 节点
- 利用直线Line命令结合()捕捉方式可以过已作点作圆的切线或作两个圆的公切线。 A: 端点 B: 切点 C: 交点 D: 象限点
- 对象特征点的捕捉可以捕捉以下哪些点? A: 切点 B: 圆心 C: 垂足 D: 端点
- 在使用捕捉对象时,如果想要捕捉“圆”的最上面一点,此时需打开( )的捕捉。 A: 最近点 B: 切点 C: 顶点 D: 象限点
- 作已知两圆的公切线,不会用到的命令是( ) A: Line B: Circle C: “对象捕捉”工具栏上的“切点”按钮 D: 草图设置中,“对象捕捉”选项卡中的“切点”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