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26
    D 建筑公司(一般纳税人)承包一项异地建筑工程,工程含税承包 额 1090 万元。若选择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则应在建筑工程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20 万元
  • 举一反三

    内容

    • 0

      2019年7月,A市甲建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B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全部价款(含税)1 000万元。将部分建筑业务分包给乙建筑公司。支付分包款(含税)200万元,该建筑业务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甲公司当月在B市应预缴增值税( )万元。 A: 14.68 B: 21.82 C: 21.82 D: 18.35

    • 1

      某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装饰等多业经营,2018年7月承包外市一家制药厂厂房改造工程,当月竣工结算,工程总价款为5550万元,发生分包支出1200万元,取得分包企业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该业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2018年7月该建筑公司应预缴增值税( )万元。 A: 79.09 B: 117.57 C: 126.70 D: 195.95

    • 2

      2021年5月,某建筑安装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000万元;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取得含税收入800万元。上述业务均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该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 )万元。 A: 52.43 B: 67.23 C: 70.92 D: 85.72

    • 3

      B市的甲建筑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在A市取得含税建筑收入200万元,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纳税,则甲企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A市预缴税款()万元。 A: 5.45 B: 7.21 C: 3.64 D: 1.80

    • 4

      甲建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承揽了一项工程项目,该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完工后,取得含税销售收入329.60万元,其中100万元的工程分包给另一建筑公司。另就此项目支付给建筑材料供应商货款80万元。甲公司这笔业务应纳增值税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