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区分标准是()
A: 债的标的物的属性
B: 债的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
C: 各自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及相互之间的关系
D: 债的主体双方的人数
A: 债的标的物的属性
B: 债的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
C: 各自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及相互之间的关系
D: 债的主体双方的人数
举一反三
- 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的划分标准是()。 A: 多数一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B: 债的标的是否可由当事人选择 C: 债的主体双方的人数 D: 债的发生根据
- 依债的标的物属性不同,可以将债区分为()。 A: 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B: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C: 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 D: 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 根据债的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债可分为()
- 根据债的发生原因,债可以分()。 A: 单一之债与多人之债 B: 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C: 合同之债、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 D: 单一之债和连带之债
- 按照债发生的原因,债包括()。 A: 选择之债与不可选择之债 B: 侵权之债与不当得利之债 C: 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D: 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