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应全额提取坏账准备。
举一反三
- 对于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其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否则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根据我国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提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时,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应收账款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当年发生的应收账款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情况下可以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A: A半 B: B1 C: C3 D: D2
- 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下列()情况不可以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A: 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B: 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 C: 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D: 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 属于企业一般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有( )。 A: 当年发生的其他应收款 B: 计划对应收账款进行重组 C: 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D: 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