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提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时,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应收账款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当年发生的应收账款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举一反三
- 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应全额提取坏账准备。
- 对于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其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否则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智慧职教: 当年发生的应收账款,以及未到期的应收账款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不得计提坏账准备。但是,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所持有的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 )
- 注册会计师在检查坏账准备科目的相关会计处理及披露情况时,发现被审计公司存在以下情况,其中正确的是( )。 A: 对于有证据表明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应收票据,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B: 对于因供应商破产已无望收回所购货物的预付账款,将其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C: 对关联方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虽然存在无法收回的情况,但是被审计公司的会计人员认为是关联方,并没有考虑计提坏账准备 D: 对于计划进行重组的应收账款、当年发生的应收账款、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均全额计提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