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地方人大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罢免案
举一反三
- 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可以提出对本级人民法院院长罢免案的是: A: 本级人大主席团 B: 本级人大常委会 C: 1/10以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名 D: 本级人大代表30人以上联名
-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A: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B: 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C: 人民法院院长 D: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可向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的主体中,表述正确的是: A: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制定自治条例的议案 B: 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1/5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对乡长的罢免案 C: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奉级人大提出质向案 D: 乡级人大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 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的罢免方式有() A: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代会举行会议时,主席团提名. B: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代会举行会议时,1/10以上代表联名. C: 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 D: 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1/5以上组成人员联名。 E: 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提出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或主任会议提请全体会议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