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率为17%,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资转入的原材料一批,账面价值100万元,投资协议约定价值120万元,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同,该项投资没有产生资本溢价。甲公司实收资本应增加()万元。
A: 100
B: 117
C: 120
D: 140.4
A: 100
B: 117
C: 120
D: 140.4
举一反三
-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资转入的原材料一批,账面价值l00000元,投资协议约定价值120000元,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该项投资没有产生资本溢价。甲公司实收资本应增加( )元。
-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7% 。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资转入的原材料一批,账面价值 100 000 元,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 120 000 元,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增值税进项税额由投资方支付,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投资没有产生资本溢价。甲公司实收资本应增加( )元。
-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资的原材料一批,账面价值100 000元,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为120 000元,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增值税进项税额由投资方支付,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投资没有产生资本溢价。甲公司实收资本的金额为( )元。
-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资转入的原材料一批,账面价值100 000元,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120 000元,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增值税进项税额由投资方支付,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投资没有产生资本溢价。甲公司实收资本应增加元
-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资的原材料一批,账面价值100 000元,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为120 000元,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增值税进项税额由投资方支付,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投资没有产生资本溢价。甲公司实收资本的金额为( )元。 A: 100 000 B: 117 000 C: 120 000 D: 139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