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包装物不用配料清单中标示原始配料。错误()
举一反三
- 以下关于预包装食品配料表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在食品制造或加工过程中,加入的水应在配料清单中标示。 B: 可食用的包装物不用在配料清单中标示原始配料。 C: 制造、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加工助剂,不需要在配料清单中标示。 D: 如果在食品标签或食品说明书上特别强调添加了某种或数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应标示所强调配料的添加量。
- 除了单一配料的食品,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最好标示配料清单,并以“配料”或“配料表”作标题。()
-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清单()食品除外。 A: 酒类 B: 单一配料的 C: 小麦粉 D: 酱油
- 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应在配料清单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再在其后加括号,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当某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但在最终产品中起工艺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应一一标示()
-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清单()食品除外。 A: A酒类 B: B单一配料的 C: C小麦粉 D: D酱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