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08版计价规范中未列的措施项目,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增补,同时可以更改招标人已列措施项目的序号。()
举一反三
- 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
- 以下对于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说法错误的有( )。 A: 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自主确定措施项目费 B: 投标人不能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 C: 招标人提出的措施项目清单是根据一般情况确定的,没有考虑不同投标人的“个性” D: 投标人投标时应根据自身编制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措施项目,但不能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进行调整 E: 投标人根据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调整和确定的措施项目应通过评标文员会的评审
- 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以下是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给的清单的项目或数量进行修改的
- 5.编制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时,若出现规范中未列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 投标人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增减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