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层建筑物檐口高度超过20m、多层建筑物超过8层时,可按超高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超高施工增加。计算层数时,地下室不计入层数。
举一反三
- 根据计量规范:单层建筑物檐口高度超过20m,多层建筑物超过()时,可按超高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超高施工增加。计算层数时,地下室不计人层数。 A: 6层 B: 8层 C: 10层 D: 12层
- 单层建筑物檐口高度超过20m,多层建筑物超过6层时,可按超高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超高施工增加。
- 根据《房屋建筑和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单层建筑物檐口高度超过20m,多层建筑物超过()时,可按超高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超高施工增加。计算层数时,地下室不计入层数。 A: 6层 B: 8层 C: 10层 D: 12层
- 单层建筑物檐口高度超过( )m,多层建筑物超过6层时,可按超高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超高施工增加 A: 18 B: 20 C: 22 D: 24
- 单层建筑物檐口高度超过()m,可按超高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超高施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