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一个餐馆,甲欲退出合伙,三人签订协议甲对此前所有债务不再负责,该餐馆债权人丁不能再找甲
举一反三
-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个餐馆,甲因故退伙,那么
-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个餐馆,甲因故退伙,那么( )。 A: 甲只对退伙前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 甲要对退伙后的债务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C: 如果甲乙丙三人退伙时有协议,则甲只承担退伙前的债务 D: 其他三个答案均不正确
- 甲乙丙欲合伙开一个餐馆,甲可以用以下哪些出资
- 甲、乙丙三个人合伙开办酒店,约定甲、乙各出资两万,丙提供门面。后经三人协商,一致...(2)乙是否要对合伙债务负责?为什么?
-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后丙退出合伙,对此甲、乙均同意。之后合伙债权人丁向乙、丙索要甲、乙、丙共同经营期间的债务,丙是否有清偿责任? A: 因丙已退出合伙,所以无须对此债务负责 B: 因是合伙经营期间的债务,所以丙必须对债务负责,但以当时的出资份额为限 C: 丙必须清偿全部债务 D: 丙必须负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