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前:假定2019年6月20日,甲公司收到A上市公司向其发放的现金股利600000元,并存入银行。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举一反三
- 甲公司持有丙上市公司股票,2017年12月30日,甲公司收到丙上市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20万元,款项存入银行,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甲公司应编制的分录为
- (1)甲公司持有丙上市公司股票,且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管理和核算。2019年5月10日,丙上市公司发放2018年现金股利,甲公司按其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计算确定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为200 000元。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 1 200 000 贷: 2 200 000 (2)2019年5月30日,甲公司收到丙上市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200 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 3 —— 4 200 000 贷: 5 200 000 (3)甲公司持有庚公司债券投资,2019年1月11日,甲公司收到庚公司通知,拟向其支付2018年利息1 000 000元,款项尚未支付。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 6 1 000 000 贷: 7 1 000 000 (4)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替职工王某垫付应由其个人负担的医疗费5 000元,拟从其工资中扣回。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①垫付款时: 借: 8 5 000 贷:银行存款 5 000 ②从工资中扣款时: 借: 9 5 000 贷: 10 5 000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2019 年 7 月 15 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预付的货款,2019 年 7 月 20 日甲公司给乙公司开具发票,2019 年 8 月 10 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货物,则甲公司对该批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 A: 2019 年 7 月 10 日 B: 2019 年 7 月 15 日 C: 2019 年 7 月 20 日 D: 2019 年 80 月 10 日
- 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预付A产品货款20000元,存入银行,分录如下()
- 1.20×1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500 000元购入乙公司80%的股份作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发生的有关业务如下:(1)20×1年5月18日乙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100 000元。(2)20×2年5月15日乙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350 000元。要求:(1)20×1 年 1 月 1 日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分录;(2)20×1 年 5 月宣告发放现金股利的分录;(3)20×2 年 5 月宣告发放现金股利的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