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25
    张某为甲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现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并依法向债权人发出了通知,进行了公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张某在法定期限内有权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该法定期限为:
    A: 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
    B: 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
    C: 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
    D: 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