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28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植养殖大户应当建立的农产品生产记录,不得少于()。
    A: 2年
    B: 3年
    C: 5年
  • A

    内容

    • 0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或者发现不合格农产品流出产地不报告、不通知的,将受到()处理。 A: 责令限期改正 B: 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C: 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1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持( )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 2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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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或者发现不合格农产品流出产地不报告、不通知的,将受到()处理。 A: A责令限期改正 B: B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C: C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4

      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自行或委托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