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28
    某商务楼工程投资总额为5000万元,由建设单位实施公开招标,3月10日开始发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4月2日上午9:30,投标保证金30万元。本次招标共有甲、乙、丙、丁、戊五家施工企业按时递交了标书。其中,丙施工企业没有按照投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而丁施工企业是与另一个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但没有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三名专家,与2名投标人代表共同组成了评标委员会。评偶标阶段,甲单位向建设单位行贿谋取中标。评标委员会认定丙和丁所投标书为废标,戊单位由于资质方面原因也没有通过评标,最终中标候选单位确定为甲、乙两家。招标人建设单位最后选定甲为中标人,并于4月30日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但要求甲降低报价才与其签订合同。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建设单位的下列行为,正确的是( )。
    A: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B: 选定甲为中标人
    C: 建设单位有权要求甲降低报价
    D: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间隔不足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