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28
    我国《商标法》规定,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
    A: 县级;继续有效
    B: 县级;无效
    C: 乡级;继续有效
    D: 乡级;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