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28
    地方人民政府的性质和地位是地方各级人大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大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报告工作,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因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双重负责制,既对同级人大及常委会负责,又要向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并受国务院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