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为自己投保了一份死亡给付保险,指定受益人为其妻子,但并未指定其妻子的具体姓名,投保一年后李某与其妻子王某离婚,并在次年与张某再婚,李某死亡后,其受益人应为()。
A: 王某
B: 张某
C: 李某的子女
D: 李某的法定继承人
A: 王某
B: 张某
C: 李某的子女
D: 李某的法定继承人
举一反三
- 张某为丈夫李某投保死亡保险,并在征得李某同意下指定自己为受益人,后来双方离异,但被保险人李某未变更受益人,李某死亡后,张某有权领取保险金。
- 王某为自己投保一份人寿保险,指定受益人为其妻子李某。另外,其有一女6周岁、其父63岁且自己单独生活。某日,王某因外出交通事故死亡。该份保险的保险金依法应如何办理?
- 李某的妻子王某死亡后,李某再婚,但李某仍然承担了王母生活费的大部分。李某依法享有对王某母亲遗产的继承权。
- 1999年7月11日,王某到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额为10万元的人寿保险,指定其妻子李某为受益人,后来王某与李某离婚。不久,王某又与张某结婚。婚后,王某与张某办理了一份写有“自本日起受益人由王某的前要李某变更为张某”的公证书。但是王某井未将公证书变更受益人一事通知保险公司。1998年9月1日,王某遭遇车祸身亡,张某以受益人的身份向保险公司提出领取保险金的要求。但保险公司却按原合同的规定将保险金付给原受益人即王某的前妻李某。张某于是起诉保险公司至法院。问:保险公司可以将保险金给付李某吗?为什么?
- 李某为自己投保一份人寿险,保额100万元。指定其妻为受益人,李某有一子9岁,李某的母亲60岁且自己单独生活。若李某因故身亡,则该份保险金依法处理的方式为()。 A: 李某的妻子获得50万元,其余50万元由李某的孩子,母亲和妻子平分 B: 李某的妻子获得50万元,其余50万元由李某的孩子,母亲平分 C: 李某的妻子获得100万元 D: 李某的妻子,孩子和母亲平分100万元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