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27
    宋元明清中央官学与地方官学的特点。
  • (1)宋元明清时期中央官学的特点两宋在国子监下设置了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广文馆、辟雍、武学、律学、小学等,为皇族宗室子孙而设的贵胄学校有宗学、诸王宫学及内小学等,直属中央各局的有算学、画学、书学、医学等,还有与唐代崇玄学类似的“道学”。辽在国子监下设五京国子学。金和元代除在国子监下设国子学外,还建立了用本民族语言教学的学校,如女真国子学、蒙古国子学等。明至清中叶,中央最高官学仅国子监一种形式。清代还设立了八旗官学、宗学、觉罗学等。这一时期中央官学发展的特点分别是:①加强了教育改革,重视发挥太学的地位和作用。宋代先后兴起了三次著名的“兴学”运动。通过兴学运动改善了太学的教学方法,提高了太学的教学质量和地位。元仁宗时,元国子学在宋代“三舍法”基础上,发展成为六斋教学,六斋分上、中、下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又各立两斋,东西相向,并实行积分法,积满八分以上者升充高等生员。②教育世俗化进程加快,教育对象不断扩大,入学资格逐渐放宽。宋代国子学学生为七品官员以上子弟,太学为八品以下官员子弟及庶人俊异者。明代国子学招生对象更为扩大,不再规定几品以上的出身,甚至用钱也可捐买国子监生的资格或身份。③学校类型多样化。如宋代创设了武学(习诸家兵法、步骑射)和画学(习佛道、人物、山水、鸟兽、花竹、屋木等绘画)。元代有回回国子学(教授波斯文)、明代有四译馆(教授西域及缅甸、暹罗等地语言文字)、清代的俄罗斯学堂(教授俄文)等。④教学内容不断扩大、扩充。除“四书”外,“五经”则增至为“十三经”。为了提高吏治水平,官学还增加了史学、文学和经世致用之学(如舆地、天文、历算、赋役、律令等),其深度、广度和实用方面都在不断增强。⑤对学生的思想控制不断加强。宋代中央官学戒规繁多,到了明代,更出现了《监规》《卧碑》。清代颁行《卧碑文》《圣谕》《训饬上子文》《圣谕广训》等,严格控制学生的思想、言论、结社的自由。明代国子监设“绳愆厅”,学生如有违者,严加治罪,甚至法外用刑。明清还大兴“文字狱”,以巩固其封建专制统治。(2)宋元明清时期地方官学的特点宋代按地方行政划分设学,分别称为府学、州学、军学、监学、县学。元代亦是路、府、州、县,各令立学,各学还附设小学。元代路一级还设有医学、蒙古字学、阴阳学等。元还首创社学,各县村庄一般50家为一社,每社立学校一所、择通晓经书者为师,利用农闲空隙时间,使子弟入学。明代地方行政分省、府、州、县四级,边疆置边、卫(所)二级,府以下设府学、州学、县学、卫学等。明承元制,农村也普设社学,清地方官学大体承袭明代的制度。这一时期地方官学的发展有以下特点:①加强了地方教育的管理,建立了专门的行政机构。宋以前,地方官学由地方长官兼管,宋神宗熙宁四年首设诸路学官。宋徽宗崇宁二年创设诸路提举学事司,掌管监督地方官学,为中国古代教育史上设立地方教育行政官署之始。明代分别设立提学御史和提学官,为管理地方官学的最高行政官员。清代各省设提督学政,督察本省学政事务。②加强了对教师的管理。地方官学教授从宋初开始即要通过经义、诗赋考试后简派或升迁、降级。明代地方教师有9年任满的规定,任满以后进行业务考核和升学率考核(即学生科举考试成绩和升学人数)。地方官对在校生员还有“月考”和“岁考”,如学生定期内无长进,则向教师施以“罚米”“罚俸”“训导”“罢黜”等处分。③学校经费比较固定。宋以后地方官学被赐有学田以充经费,元承宋制,经费固定,所设学田,荒年还可减租。④学校分布地区更加广远,开始重视边疆及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宋神宗熙宁年间设置番学,以后宋又在贵州、湖南等侗族聚居区设学。明代亦在贵州、云南、广西、四川等边疆设学。清代设立苗学,招收瑶族儿童入学,在台湾所设各学亦有一定发展。⑤学校逐渐沦为科举的附庸。明清地方官学和科举制度合二而一,科举制度的第一级考试,也就是地方官学的入学考试,整个封建官学教育成了应试教育。

    内容

    • 0

      古代由朝廷直接办理的官学称为中央官学,由历代官府按行政区域在地方设置的学校称为地方官学。

    • 1

      清代的官学因旧制,分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地方官学于府、州、县、卫置儒学。此外,清代地方学校还有社学和义学。而地方学校只是科举考试的预备场所

    • 2

      汉代官学分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两种,中央官学指设在都城的官办学校,主要有() A: 太学 B: 官邸学 C: 鸿都门学 D: 国子监

    • 3

      无论是中央官学,还是地方官学,基本上是以()为主要教授内容,这是南北朝的共同特点。

    • 4

      官学是指由封建朝廷或者地方官负直接举办或管辖的,由官方出资的学校教育系统,主要包括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两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