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到期限是如何计算的?
铁路运输货物,应在规定的运到期限内运至到站。 货物运到期限从承运人承运货物的次日起,按下列规定计算: (1)货物发送期间为1日; (2)货物运到期间:每250运价公里或其未满为1日;按快运办理的整车货物每500运价公里或其未满为1日; (3)特殊作业时间: 1、需要中途加冰的货物,每加冰一次,另加1日。 2、运价里程超过250公里的零担货物和1吨集装箱货物,另加2日;超过1000公里加3日。 3、一件货物重量超过2吨、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零担货物及零担危险货物另加2日。 4、整车分卸货物,每增加一个分卸站,另加1日。 5、准、米轨间直通运输的整车货物,另加1日。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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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到期限的计算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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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到期限的计算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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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题:论述铁路运输货物运到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并计算保定到南京西有整车、零担货物各一批,运价里程为1086km,试分别计算运到期限?需在接轨站换装而另加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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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货物运到期限?容许运输期限?.什么是货物实际运到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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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到逾期是指货物的容许运输期限超过规定的运到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