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27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交流的重点是()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成员,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委和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成员。
    A: 乡镇级
    B: 县级
    C: 厅局(地)级
    D: 省部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