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27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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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以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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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首次提出“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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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对象和范围是:( )。 A: 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的丧葬费用 B: 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C: 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赔偿金 D: 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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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 A: 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B: 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C: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D: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无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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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 A: A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B: B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C: C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D: D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无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