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86”条解释生效后发生的验收工程拖欠款,因不知有此解释,错过行使优先权规定的时间,类似拖欠工程款能否主张优先权?如不能主张优先权,如何主张清欠权利?向谁主张?
举一反三
- 根据规定,有关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方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发包人欠付工程价款,承包人催告无效,方可行使优先权 B: 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的方式行使优先权 C: 承包人只能向法院申请拍卖工程的方式行使优先权 D: 承包人对因开发商违约造成的损失,不可以主张优先权 E: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即可以行使优先权
- 优先股具有分红优先权、破产清理时优先索取权和优先认股权等优先权利。
- 优先股的优先权表现为()。 A: 优先认购权 B: 优先转让权 C: 优先分配收益权 D: 优先经营管理权 E: 优先分配剩余财产权
- 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主张国内优先权的优先仅期间是:
- 优先股股东所不具备的权利包括() A: 股息分配优先权 B: 优先认股权 C: 公司决策优先参与权 D: 剩余资产分配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