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文件规定:危险性较大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举一反三
-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文件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深基坑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8m(含8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根据表4-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 根据“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深基坑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开挖深度超过()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A: 3m B: 5m C: 7m D: 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