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针变量中存储的是地址,因此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变量,只要取出其地址就可以直接赋值给一个指针变量
举一反三
- 关于地址和指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通过强制类型转换可以将一种类型的指针变量赋值给另一种类型的指针变量 B: 可以取一个常数的地址赋值给同类型的指针变量 C: 可以取一个表达式的地址赋值给同类型的指针变量 D: 可以取一个指针变量的地址赋值给基类型相同的指针变量
- 关于指针的叙述,正确的是 A: 可以取一个常数的地址赋值给同类型的指针变量 B: 通过强制类型转换可以将一种类型指针变量的值赋给另一种类型的指针变量 C: 可以取一个表达式的地址赋值给同类型的指针变量 D: 可以取一个指针变量的地址赋值给基类型相同的指针变量
- 以下关于地址和指针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 A: 可以取变量的地址赋值给同类型的指针变量 B: 可以取常量的地址赋值给同类型的指针变量 C: 可以取一个指针变量的地址赋给本指针变量,这样就使得指针变量指向自身 D: 所有指针变量如果未赋初值,则自动赋空值NULL
- 关于指针概念不正确的说法是( ) A: 一个指针变量只能指向同一类型的变量 B: 一个变量的地址称为变量的指针 C: 只有同一类型变量的地址才能放到指向该类型变量的指针变量中 D: 指针变量可以同整数赋值,不能用浮点数赋值
- 关于指针变量赋值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 未经赋值的指针变量不能使用 B: 指针变量同其普通变量一样需定义、赋值 C: 给指针变量的赋值只能赋予地址 D: 给指针变量赋值可以赋任何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