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判断对错
举一反三
- 涉及()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A: 遗产继承 B: 人格尊严 C: 接受赠与
- 根据《民法总则》第19条,涉及胎儿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 胎儿因尚未出生,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正确说法是:“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 《民法典》规定,涉及()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A: 遗产继承 B: 人格尊严 C: 行为能力 D: 接受赠与
- 《民法总则》规定,涉及()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A: 人格尊严 B: 行为能力 C: 遗产继承 D: 接受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