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处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由分管纪检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委员由监察室、学生处、教务处、团委、宣传处、保卫处、后勤处等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法律顾问、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申诉处理委员会不少于( )人。
举一反三
- 申诉处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由分管纪检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委员由监察室、学生处、教务处、团委、宣传处、保卫处、后勤处等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法律顾问、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申诉处理委员会不少于()人。 A: 8人 B: 10人 C: 13人 D: 15人
- 申诉处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由分管纪检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委员由监察室、学生处、教务处、团委、宣传处、保卫处、后勤处等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法律顾问、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申诉处理委员会不少于()人。 A: 8人 B: 10人 C: 13人 D: 15人
- 听证评议员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委员担任,一般不少于( ),其中应当包括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 A: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委员的1/2; B: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委员的2/3; C: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委员的3/4; D: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委员的4/5
- 申诉处理委员会副主任由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党工委、保卫部(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 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对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不服提起的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学校相关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 )、负责法律事务的相关机构负责人等组成。制定《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管理办法》。 A: 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B: 学校代表 教师代表 C: 企业代表 教师代表 D: 学校代表 企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