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
举一反三
- 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计税价格,卷烟的计税价格由()核定。 A: 国务院 B: 财政部 C: 国家税务总局 D: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
- 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计税价格,卷烟的计税价格由()核定。 A: A国务院 B: B财政部 C: C国家税务总局 D: D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
- 4.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其应纳税款。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 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 以下关于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核定说法正确的有() A: 卷烟、白酒和小汽车以外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税务局核定 B: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海关核定 C: 卷烟、白酒和小汽车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 D: 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