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4.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其应纳税款。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 成本×(1—成本利润率)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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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公式如下() A: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B: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C: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一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D: 以上都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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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加工的一般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组成计税价格等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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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自产自用消费品在计算纳税时,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 A: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B: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C: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D: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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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进口应纳消费税货物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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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自产自用消费品在计算纳税时,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A: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B: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C: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D: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