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一反三
- 1985年,张某与丈夫离婚,女儿由丈夫抚养,儿子由张某抚养。不久张某患了精神病,儿子自行到其父亲那里生活,再也没有与张某联系。1999年2月,张某不慎烧伤,张某的妹妹为其交纳了医疗费用3万元,并把张某送至敬老院。 张某认为,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因此,儿子、女儿应当履行赡养义务。故诉至法院要求其子女赡养。 张某的儿子、女儿以母亲没有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为由,认为不应当赡养母亲。张某儿子、女儿的抗辩是否成立?
- 甲幼年时为张某收养,甲结婚后与张某夫妇不和,张某夫妇解除了与甲的收养关系。张某夫妇膝下无子女,年老体衰,生活困难,张某夫妇要求甲承担赡养义务,遭甲拒绝。为此引起纠纷。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 甲不承担该赡养义务,因为解除收养关系是张某夫妇提出的 B: 甲不承担赡养义务,因为甲与张某夫妇的收养关系已经解除 C: 甲应当承担赡养义务,因为张某夫妇生活困难 D: 甲不承担赡养义务,但负有道义义务
- 小吴幼年时为张某收养,小吴结婚后与张某夫妇不和,张某夫妇提出并解除了与吴某的收养关系。张某夫妇膝下无子女,年老体衰,生活困难,张某夫妇要求吴某承担赡养义务,遭吴某拒绝。为此引起纠纷。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A: 吴某应当承担赡养义务 B: 因为吴某与张某夫妇已经解除收养关系,吴某不承担该赡养义务 C: 因为吴某与张某解除收养关系是张某夫妇提出的,吴某不承担该赡养义务 D: 吴某与张某夫妇私自解除收养关系没有法律依据
- 农村居民宋某,从小父母双亡,抚养其年幼的妹妹长大,现宋某70岁,有一智力障碍的儿子,宋某因患病半身不遂,无人赡养,下列说法恰当的是( )。 A: 宋某应由其儿子负责赡养 B: 宋某应由社会提供五保待遇 C: 宋某应由其妹妹负责赡养 D: 宋某自身负责赡养费用
- 张某1996年外出打工不久即下落不明,于2002年被宣告死亡。张某之妻刘某在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半年内又与王某结婚,婚后一年因与王某性格不合而分居。刘某因无力抚养其与张某所生独子而将孩子送养。2005年张某回到老家,经申请由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关于本案当事人人身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张某与刘某是合法夫妻 B: 刘某与王某是合法夫妻 C: 刘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儿子送养,该送养行为无效 D: 刘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儿子送养,该送养行为经张某事后追认方有效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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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无条件的,有负担能力的子女都应当履行赡养义务。下列选项不属于赡养义务的承担主体的是()。 A: 生子女 B: 与继父母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 C: 养子女 D: 与继父母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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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张某有一儿一女,妻子早逝,还收养了一个儿子和他一起生活,张某因病去逝,留下6间房产和5万元存款。如果你是法官,应该确定谁是张某遗产的继承人() A: 与张某生前一起生活的侄子 B: 张某婚生的儿子 C: 张某婚生的一儿一女 D: 张某婚生的一儿一女、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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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因李某养的狗咬伤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在诉讼过程中,李某认为张某被咬伤是因为张某故意逗狗所致。关于本案举证责任分配说法正确的是()。 A: 李某应当就张某受伤与自己的狗没有因果关系进行举证 B: 张某应当就自己没有逗狗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C: 李某应当对张某故意逗狗而被咬伤的事实举证 D: 张某应当就自己受伤及自己没有逗狗的故意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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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一家共4口人:张某夫妇、两岁的儿子及张父。张某自1992年外出打工,1993年春节托人捎给其妻王某一封信和6000元钱,其后音信皆无。1998年2月,对张某的归来不抱希望的王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张某死亡。法院依法于1999年10月宣告张某死亡。张某和王某共有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现金6000元。2000年5月,王某将儿子送与李某收养。之后,王某与刘某结婚,但1年后刘某即病故。 关于王某将儿子送与李某收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 李某应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B: 李某应当年满25周岁 C: 李某可以在自己有子女的情况下收养王某的儿子 D: 由于张某已被宣告死亡,王某不能单方决定将儿子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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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下列关于赡养的表述正确的是()。 A: 子女可以通过放弃继承权的方法来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B: 赡养义务的承担主体不包括养子女和与继父母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 C: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D: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收益按比例在父母和自己之间分配